根据《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(A类)项目申报的通知》(闽体〔2018〕157号)精神,即日起启动2018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。
本次申报范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符合补助条件的项目(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未获得补助且符合条件的项目亦可申报)。同时,申报项目须满足4个条件:符合《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文件要求,体育竞赛表演业项目需满足《福建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体育竞赛表演业项目资助扶持办法》申报条件,过去5年内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专项资金申报资格,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过去3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
拟申报资金补助单位可向各县(市、区)体育主管部门详询,形成的申报材料(连同电子光盘)需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县(市、区)体育主管部门。